。建设单位向我局提出申请,需在S1-6#楼屋面层中庭方位的增设钢结构玻璃顶棚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等有关规则法律法规规则,现将项目进行公示,揭露咨询定见,公示时刻为7个工作日。
在公示期内,好坏关系人若有定见,可在本公告之日起向我局以书面的方式进行陈说、申辩或要求听证;逾期未进行陈说、申辩和要求听证的,视为抛弃上述权利。
江南综合体育app下载安装
联系人:董经理
电话:400-114-7977
手机:159 9670 7977
邮箱:1004533951@qq.com
地址:江苏省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栖霞山路22号
欢迎来电咨询:400-114-7977 地址:宿迁市宿城区栖霞山路22号